转入武侯区
一、哪些人员可以转入?
答:在我区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本市户籍人员按个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在大成都以外地区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哪种情况必须转入才不影响报销医疗保险?
答:在我区连续不间断缴费参保满12个月(含外地转入部分,外地转入须和本地缴费无中断),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有医疗转入的,如果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参保时间是接续的,两地参保月份数相加≥12个月,且从原参保地停保之月起往后顺数3个月内前来办理了医疗转移的没有一年的等待期,可直接享受住院报销。
三、哪种情况建议不必办理医疗保险转入?
答:情况一:原参保地停保时间和新参保地参保时间有中断的,且个人账户没有余额的,医疗暂时不办转入。情况二:超过三个月初次递交转移资料的,也暂时不办理。
四、办理医疗保险转移的流程?
1、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人员参保(请到咨询台获取街办地址和参保流程)
2、在对方转出地社保局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交回我局15号窗口。(所须资料《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如代办还需带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由我局和对方社保局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后续转移业务,3-5个月后参保人可以到窗口查询转移接续手续。
五、重要政策提示:
1、三个月之内办理好接续才可以报销。
成人社发【2010】18号《关于转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二条:“跨统筹地区流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3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其转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备注:
A、波浪线划线部分--例如,XXX在原参保地参保到2012年2月,且于2012年3月到我区参保,那么XXX的医疗是可以转入的。转入后合并两地医疗参保是接续没有中断的,且≥12个月,可立即享受住院报销(即,没有一年的等待期)。
B、3个月内办理--例如,XXX在原参保地参保到2012年2月,故其必须在2012年5月31日之前到我区办理转入手续,逾期不办理。
C、特别提示--医疗转入的前提是参保时间前后衔接,没有中断,即,原参保地停保时间与到我区参保时间是连续的,且必须在3个月内将所有转入手续办理,逾期不受!
D、原参保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提供转移所需资料进行转移。
2、外地转入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计入成都本地的缴费年限。
成人社发【2010】18号《关于转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等级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第三条:“跨统筹地区流入本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我市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的保险待遇。”
【特别提示】转入者急需报销本地住院费用或特殊疾病门诊申请的,需要提交原参保社保局、医保局开具的医疗报销参保清单明细原件(需加盖公章)。有原参保社保局、医保局开具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的不需要提交明细清单,如有疑问,详询武侯社保大厅15号窗口。
转出武侯区
一、哪些人员可以转出?
答:在我区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现在在大成都外参保并需要转出到外地社保接续缴费的人员。
四、办理医疗保险转移的流程?
1、在街道办事处办理暂停缴费(请到咨询台获取街办地址和参保流程)
2、在社保大厅15号窗口开具参保凭证。(所须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如代办还需带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将参保凭证交回对方医疗保险机构办理接续。
三、重要政策提示:
1、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个人余额退费的,请准备好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的建设银行卡/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区域内的建设银行卡,银行卡只能是普通的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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